章丘市实验中学校规校纪_中学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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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丘市实验中学校规校纪



章丘市实验中学校规校纪

一、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有偿家教。经批评教育不改,取消评优、晋级资格,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。 二、不得接受家长宴请、礼品和利用家长为个人谋私利办私事。 三、禁止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,讽刺、侮辱学生和家长。发现或被举报一例,查实后通报批评并按《考核细则》教学事故扣2分。 四、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期间视为旷工。经说服教育仍不服从,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。 五、不经学校允许不得向学生推荐和发放任何用品与资料,文印需主任审批,禁止自行收费。 六、不得停课,不得随意调课,杜绝不备课上课,导护、值班、带操不得擅离职守,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。 七、不得布置重复性、惩罚性作业和不经选择的作业,不得超量布置作业,要批改好每一本学生作业。 八、服从领导,顾全大局,讲公道,讲正气。不损害集体利益,不损害学校形象。 九、不说脏话,言行着装为人师表。上课、听课、开会、监考等教学活动不接打电话。教室内不吸烟,中午不饮酒,不在办公室打扑克、玩游戏。 十、不登陆不健康网站,不散布攻击他人的言论,不滋事生非,不打架骂人。无端闹事、辱骂同事造成不良影响,按《考核细则》有损师德扣5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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